很多古籍命理书当中都论到五行地支间的刑冲合害,对冲与合论述得较为正确,但对刑与害,却在论述上带有喜忌成份,把刑与害都认为是一种不吉现象。虽然有些书也写了刑分刑出灾和刑出贵之分,至于什么情况下为刑出灾?什么情况下为刑出贵?没有下言,这叫读者如何是从?笔者认为刑冲合害,是无喜忌之分的,它只是地支五行间生克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,换句话说刑冲合害就是表示一种生克关系。五行有天干、地支区分,天干在外主动,地支在内主静,天干因动就有主动性、流动性,其性质就活跃,所以天干之间要发生实质生克时,可以直接产生生克,不需要借助更多的特殊形式,为了有先后的区分,只多了冲与合这一特殊生克表现形式。而地支由于主静,其本性是静止、不动,所以地支间要发生生克时,若两方都静止不动,是很难发生生克,因此地支间要产生实质生克,必须借助某种特殊关系、形式引动才行,这种特殊形式就是刑、冲、合、害。若无此四种特殊形式地支间一般不产生生克。我们知道某物再有能量,静止不动,对其动能为零,也就没有生克权。在实际应用中,不要受古书上俗定误导而见到刑与害就总往病伤刑狱上说。

对古人留下的东西,我们要批判地接收,不能全盘接受,要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方能有所发展。我国古代一些命理学者及近贤在出书时往往都是照古搬抄下来,不敢提出疑议;一是自己没有真正搞清楚,二是怕遭非议,至使命理越学越玄,神龙见首不见尾。笔者在此敢提出来,不怕遭来更多的非议,因为理才越辩越明,对与错,不是由哪个人或哪个权威人士说了算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尽管笔者力薄而名微,但也愿身先士卒,为易学的春天添一抹新绿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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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什么叫合_大玄空易学

“合”就是相合,亲合的意思,单从五行角度来看,十天干中有五合,十二地支中有三合与六合。

①天干五合,即甲与己合、乙与庚合、丙与辛合、丁与壬合、戊与癸合。天干之五合完全是两干相克的组合,也代表克制当中有合拌的意思。

②地支六合,即子与丑合、寅与亥合、卯与戌合、辰与酉合、巳与申合、午与未合。地支六合分为两组不同的性质,如寅与亥合、辰与酉合、午与未合。这三个组合都含有本气相生。又如子与丑合、卯与戌合、巳与申合,这三组相合都含本气相克,这种相合都是有合中有克,克中有合。

③地支三合局,即寅午戌三合、亥卯未三合、申子辰三合、巳酉丑三合。三合局的三个地支之间各有生克不同,如亥卯未三合,其中亥水生卯木,卯木克未土。但其中也有不是完全相克的,即寅午戌三合寅木生午火,午火生戌土。

④干支五行中,无论天干的五合还是地支的三合、六合,内中都含有生克,那么既然是克,又为什么又能合呢?这些问题涉及到生与克的本质问题,而生与克只是五行中某一五行对另一种五行的力量作用。生与克的自身并不存在好坏吉凶,如果需要生时,当然生就为好;需要克时,克为吉。从整体看来,生为两行相好,克为两行相战。如两行相克,双方的力量都受损耗。两行相生,主生者力量被减,受生者力量增强。生与克是两行之间的作用,合是干或支之间五行不同的一种组合。合与生克对比,虽然都是生克,但内在含义不同。天干五合、地支六合都是阴阳异性相合,异性相合具有相亲相吸的性质。所以天干五合、地支六合乃是阴阳与五行两种不同属性的一种亲合和吸引。地支三合,其中三个地支内的阴阳属性相同,那么同性相斥,为何又能合呢?因为三者同气相求,志同道合,三者组合形成一种强大力量,这里不难看出,合就是五行亲合和吸引。

【提要】通过以上对所有合的理解,也就是说当五行之间产生作用以后,才能界定八字的吉凶祸福,那么我们判断流年大运就有依据可寻,所以首先看八字用神忌神为何物?再看流年大运是否是合用神或者是忌神,我们就可以判断合用神者凶,合忌神者吉利。

2.刑在八字的体现_大玄空易学

刑,意思是彼此妨碍,不相融和。命书中十二地支有三刑:子卯一刑;寅巳申二刑;丑戌未三刑。八字中碰上这三种情形就产生妨碍,其中子卯相刑有“无礼”的说法,故如命见之,尤为不良,十分忌讳。

地支相刑: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。为有恩反为仇之刑。

丑刑未,未刑戌,戌刑未,为仗势之刑。

子刑卯,卯刑子,为无礼之刑。

辰、午、酉、亥是自刑。

丑与戌,寅与巳是互刑。

子卯相刑,实质是子水生卯木,若卯木为喜用神则吉,为忌则凶;至于三子刑一卯,卯木受伤,实质是水大木漂之故,或三卯、两卯刑一子,其实是卯木盗泄子水的力量,子水受损,若子水为喜用则有灾,为忌无妨。

寅巳刑,实质是寅木生巳火,巳火受益。若寅多形成两寅、三寅刑巳,实质是木多火熄,巳火受伤。

巳申刑,巳申论刑实质应论合,因为合大于刑,无论论刑、论合,实际就是巳火合克申金,但若局中水旺,巳申可以合化水,以合化成功论。

寅申刑,实质应论冲,合冲在先,冲大于刑。

寅巳申三刑,实质是因有刑这种特殊关系,形成寅木生巳火,巳火克申金,申金受损;当寅巳申三支齐全时,只有在巳火旺时,寅巳申三刑,才可成立,否则不成立,若金旺可论申冲寅、申合巳,若木旺可论寅木冲申金、寅木生巳火。

丑未戌三刑,实质是土气的聚结,土力量增大,而土中的其它杂气藏干均有不同程度受损;丑未戌三刑出现,若土为忌神时主凶,为喜用神时主吉。总之喜忌是关键,不要谈刑色变,要看本质。

辰午酉亥自刑,辰与辰、午与午、酉与酉、亥与亥自刑,实质是各自力量的叠加,加大本支的力量。但原局有辰,主静,逢大运流年遇辰为自刑,辰土会因自刑而动旺起来;使其有主动生克权,至于吉凶,看八字是喜是忌来论。

别外三刑一,一刑三等实质也按生克关系论即可。

【提要】相刑的种类,以用神来说,四柱中带刑或流年,大运相刑,容易遭人陷害发生凶事,逢死绝严重,女命损胎。日柱有刑,夫妻有病,时上有刑,儿女有病,年上有刑,长辈有灾。以忌神来说刑忌神的三刑大运财官、有财有官。所以好的八字,不怕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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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冲在八字中的运用_大玄空易学

冲,冲有天干之冲和地支相冲之分,冲是两五行对立相战,冲是在克的基础上,有方位对冲性,冲比克的力度大得多。

天干相冲有:甲庚冲、乙辛冲、丙壬冲、丁癸冲四组,例:甲庚之冲,庚对甲是连冲带克,在一甲一庚相冲,不考虑其它因素条件下,庚可将甲冲败,甲木失去生克权。

地支间相冲有六组:子午冲、丑未冲、寅申冲、辰戌冲、卯酉冲、巳亥冲。

冲有主冲和被冲区分。主冲被冲不是按谁主克来分的,而是看谁是动方谁是旺方来判定的,一般主冲方都是动方和旺方。动方即是大运、流年、流月、流日,旺方即是五行旺相一方。

在四柱原局中有冲成立的条件:必须是紧贴关系才有力,隔柱有冲之象而无冲之力。相冲双方五行均减力,旺方减力小衰方减力大,相冲喜用方败主凶,忌方败主吉。

在地支中刑冲合害都为动,尤其是冲,有冲散冲动之意;旺相五行被冲为冲动,主有变动走动现象,休囚五行被冲为冲散、冲败,失去生克权。一般来说喜用神逢冲被冲败是一种突如其来,不可预料之灾,有冲击、冲撞、车祸之象。因此相冲即主吉凶,也主事物信息之象,相冲是吉是凶,关键看是喜用神败还是忌神败。

一般来说,两个五行力量相差无几时,相冲双方均有损力;但主克方损力小,被克方损力大,由于二者谁也不能彻底征服谁,这种情况多主走动、变动之象。若出现二冲一,三冲一或四冲一或一般是以多胜少来论;但若是一冲二、一冲三,主冲方为大运或流年,一般大运流年不会败,只是命局中被冲方为冲动。

土相冲有特殊性,一般来说土相冲激起本气,而土更旺,而地支藏干均有所损伤,若八字木旺或八字中土弱,再逢土冲为冲散,土也受伤。逢冲主动,那么因何而动呢?以十神定谁动,定什么事。例如卯酉冲,卯为正印,酉为财,是工作事业方面之变动。日支逢冲,婚姻不顺或自己多有走动、变动现象。相冲喜用神败,主有灾,一般是突发性之灾。

【提要】在预测时,命局与大运流年同时论冲,喜神怕冲,忌神为吉。子与午冲,丑与未冲,寅与申冲,卯与酉冲,辰与戌冲,巳与亥冲。相冲邻近冲灾大,隔位力小、灾轻。

子午冲:身不安。

卯酉冲:有愁事。

寅申冲:爱管事,不顺。

巳亥冲:有麻烦。

辰戌冲:克亲伤子。

丑未冲:逆境困难。

年月冲:离祖别乡。

年冲日:与父母不和。

年与时冲:与子不在一起。

年与日月时冲:有疾病。

日冲月支:父母兄弟不能在一起。

子午、卯酉冲:住宅变动。

4.害在八字中的重要作用_大玄空易学

害,又名相穿,意思是彼此损害。有子未、丑午、寅巳、卯辰、申亥、酉戌六对,称六害。

相害实质是生克,一般情况下命局中有合冲,首论合与冲,无合冲再看刑,若无再看害,这是一般的命局生克论断顺序。但五行间的刑冲合害因距离、阻隔,和大运流年五行介入后,这种论命次序也随之改变。例如:卯年午月未日子时生人,以子为基点论,命局有子午冲,子卯刑,子未害,由于距离、阻隔作用,子卯刑,子午冲不成立,而子未相害却成立。当逢流年、大运介入原命局后,原命局各五行旺衰状态发生改变时,这刑冲合害关系也会随之改变。如上例,当流年午火出现时,则论午冲子、午未合,而不论子未害和子卯刑了。读者对刑冲合害逢流年介入后,论命顺序也许不能一下明白,在此只要有一个初步印象,捋顺这些生克关系是断命的关键。绝大多数读者对此都是一知半解,从古至今许多命理书论及此点时,只是一笔带过,因为此是精髓,是不可轻传的绝窍。相害不但是地支本气五行间相互生克,其实内部藏干也相互参战。例子未害是子中癸水克未中的丁火。若丁火为喜用神则有灾,根据实践发现,相害若人元中的喜用神受伤,多主病伤灾。

【提要】所以,害也是论命的重中之重,关键所在。根据流年大运对原命局的用神与忌神的作用,是判断流年大运吉凶祸福的一个标准,害忌神为吉利,害用神为凶祸,看是何六亲?我们流年大运不得不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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