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用五行属性对事物进行推演和归类,首见于《尚书•洪范》,其将五行的属性推演及“五味”。嗣后,《左传》又将五色、五声等分归于五行。《吕氏春秋》则以五行为纲,把气候、天象、物候等自然现象与农事、政令、祭祀等社会活动联系起来,构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整体系统。《黄帝内经》则不仅将气候、声、色、味等分归于五行,而且从人体“内外之应”出发,将脏腑、形体、五窍、情志等亦分归于五行,构建了人体内外旁通、天人贯一的五行系统,表达了人体自身的整体性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的认识。这些内容在《素问•阴阳应象大伦》等篇章中有详细记述。事物的五行分类,就其方法论而言,主要是取象比类法和推演络绎法。


取象比类法


“取象”,即从事物的象中撷取能反映其本质的某些特有征象。“比类”,即将事物的特有征象与五行各自的特性相比较,以确定其五行的归属。从逻辑学角度说,“取象比类”法属于共同特征的个体集合归类法。

以方位配五行为例:旭日东升,有似木性升发,故东方属木;南方炎热,有似火性炎上,故南方属火;西方肃杀,有似金性从革,故西方属金;北方寒冷,有似水性润下,故北方属水;中央官辖四方,有似“土辖四行”,故中央属土。又如五脏配五行,肝主升发疏泄故属木,心主行血暖身故属火,脾主运化精微故属土,肺主清肃之性故属金,肾主闭藏精气故属水。


推演络绎法


所谓“推演络绎”,即是根据已知的某事物的五行属性,推演与此事物相关的其他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方法。如自然界的五化、五色、五臭、五谷以及人体的五脏(六腑)、五体、五官、五志等的五行属性,每以此法推演而定。以自然界的五气配五行为例:春季属木,风为春之主气,故风亦属木;秋季属金,燥为秋之主气,故燥亦属金;长夏属土,湿为长夏主气,故湿亦属土。其他以此类推。

 再以人体为例:肝属木,肝与胆相为表里,其在体合筋,在志为怒,开窍于目,故胆、筋、怒、目、泪等也归属于木;同理,因心属火,故小肠、脉、喜、汗也归属于火。其他以此类推。


《黄帝内经》对人体与自然界各种事物、现象引进了类比推演和归纳,形成了人与自然相应的五脏系统。如《素问•阴阳应象大论》 所说的“东方生风,风生木,木生酸••••••”等,将东方、风、酸等都与肝联系起来,由此构建了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体。在这个统一体中,以五行属性为桥梁,对自然界的方位、气候、五味与人体的五脏进行广泛联系和沟通。就人体自身而言,中医学亦根据五行特性,运用上述方法,将人体的各个脏腑组织器官及身心机能,分别归属于以五脏为中心的五行生理病理系统,由此罗织组建了以五脏为中心的五行藏象系流。

必须说明的是,在不同的历史几时期、不同的思想体系、不同学术领域中,五行具有不同的内容。如占星家将“五行”解释为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星的运行;兵家将“五行”解释为东、西、南、北、中五方行阵的排列;儒家将“五行”解释为仁、仪、礼、智、信、的“五常”伦理等。这些解释实际上是对“五行”所作的演义和利用,可与《黄帝内经》的“五行”藏象系统互为参照。


此外,五行学说不仅对事物属性进行归类,而且根据“同气相求”的理论,认为同一行的事物与现象之间有着相互感应的联系。五行学说以五行特性为依据的归类演绎,将自然界与人体内脏建立“天人相应”的联系,以说万物明自然环境更替变化必然影响人体的生理病理,由此强调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观点,并使五行藏象系统变成联络宇宙万物,表示它们之间相互联系、相互作用的一个功能性模型。